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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4
租金扣繳申報 報錯人補稅補很大

稅務案例分析:房產所有權與租金歸屬原則

老爸的一片苦心,國稅局卻不買單

邵爸爸(化名)是個富爸爸,兒子出社會了,但他不想把不動產過戶給兒子,擔心被兒子賣了,想了一招,房子交給兒子管,租金讓兒子收,既省稅,又照顧到兒子。

沒想到,卻被國稅局兩邊課稅,台北國稅局算邵爸爸有 96 萬元租金收入,也算邵小哥有 96 萬元租金收入。邵爸爸趕快申請復查,向台北國稅局說明,是一筆租金,不是兩筆。

國稅局最終把 96 萬元房租歸給房地所有權人邵爸爸,補邵爸爸 12 萬多元綜合所得稅,邵小哥原被退稅,則部分追回。

老爸逃避高稅出此招?

國稅局官員說,邵爸爸適用稅率高達 40%,兒子的適用稅率只有 5%,邵爸爸原設想租金讓兒子收,可以把高稅率所得變成低稅率所得,沒想到卻出現自己和兒子雙雙被課稅,反受其累。

為什麼會出現兩邊課稅?

官員指出,邵爸爸的房子出租給一家公司營業,是由邵小哥出面簽訂租賃契約,月租 8 萬元,公司付房租是付給邵小哥,所以扣繳憑單也就開給邵小哥。

等到國稅局查核時,發現邵爸爸名下有非住家的房屋稅單,表示有房子租給人家營業,但卻沒有申報租賃所得。進一步查核,確認該公司有給付租金給該地址。

稅額試算明細

邵爸爸 (補稅部分)

96萬 × (1-43%費用率) = 547,200元所得

547,200 × 40%稅率 = 218,880元稅額

218,880 - 9.6萬(扣繳)

= 應補 122,800元

邵小哥 (追回退稅)

原申報薪資 36萬 + 租金所得

淨額 49.92萬 × 5% = 2.496萬稅額

2.496萬 - 9.6萬扣繳 = -7.104萬(原退)

需繳回退稅款與重新核定

專家結論與建議

國稅局表示,租金是歸給房地所有權人,至於邵小哥拿到租金,「那是屬於邵爸爸的資金運用。」最終國稅局同意剔除邵小哥的租賃所得,轉歸課邵爸爸。

⚠️ 注意事項:若租金收入轉由他人收取,且金額超過當年度贈與稅免稅額,可能額外面臨贈與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