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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修正要領
2026/04/21 修正發布

房地合一稅申報要點修正

適度放寬股權價值認定及排除舊制房地適用,減輕納稅義務人負擔。

 

三大修正核心

 

股權價值認定放寬

分母新增「各項資產時價總額」,比率計算更合理。

排除舊制房地

持有104年底前取得之房地占比,得免視同房地交易。

彙整現行函令

納入配偶贈與、繼承期間計算及合建優惠稅率。

01 股權價值認定基準 (新舊對照)

當您交易股權時,若該公司一半價值來自境內房地,即視同房地交易。本次修正放寬了分母的認定方式。

判斷公式
境內房地時價 (分子)
≥ 50%
資產時價總額 (修正後分母)

* 原分母僅限「會計師簽證淨值」

實務試算

  • 房地價值:1 億元
  • 帳面淨值:1.5 億元
  • 資產時價:2.5 億元
  • 舊制:1億 / 1.5億 = 66% (應課稅)
  • 新制:1億 / 2.5億 = 40% (免課稅)

02 排除「老房地」機制

針對 110/6/30 前已取得的股權,若子公司持有的是 104/12/31 前取得的舊制房地,該部分價值可予以排除。

免稅情境速查:

  • 股東於 110/6/30 前持有股權
  • 公司持有 104/12/31 前取得之房地
時間軸示意
 
 
104/12/31
舊制房地分界
 
110/06/30
房地合一2.0實施
 
今日
新修正生效

持有「舊股權」交易「舊房地」不再受限 2.0 規定

其他重要整合規範

配偶贈與及繼承

正式定明配偶贈與及連續繼承之房地,取得日及持有期間應合併計算。

合建房地 20% 稅率

獨資或合夥人與地主合建,5年內交易得適用 20% 稅率,鼓勵合建開發。

非起造人認定

實際從事興建但非掛名起造人,若能舉證屬實,仍可適用合併計稅。

最重要的一點:未確定案件均適用!

本次修正屬於有利納稅人之放寬,只要您的案件「尚未核課確定」,皆可依新規定辦理。

© 2026 財政部房地合一稅申報作業要點修正說明

本網頁僅供參考,實際申報請依最新法律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