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依規定填寫「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申報基本稅額。
💡 CFC 制度提醒:自112年起,若直接或間接投資低稅負區關係企業,請檢視持股比例是否達 50% 或具控制能力,並依規定檢附明細表。
結算申報書中之 AE 或 AJ+AL 金額。
含 CFC 營利所得。合計未達 100 萬元者免計。
死亡給付每戶全年 3,740 萬元以下免計。
未上市櫃股票及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減除之非現金捐贈金額。
選擇分開計稅之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
* 一般所得稅額 = 應納稅額 - 投資抵減稅額
一般所得稅額 ≥ 基本稅額
不必再繳納基本稅額,依原綜所稅繳納。
一般所得稅額 < 基本稅額
需補繳兩者之「差額」,不得以投資抵減稅額抵減。
1. 海外所得已在來源地繳稅者,得在限額內扣抵差額。
2. CFC 股利已繳稅額,5 年內可申請扣抵或退稅。
3. 需檢附來源地稅務機關發給之納稅憑證。
填寫基本稅額申報表
併同一般結算申報書辦理
※ 申報時請參照當年度最新稅務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