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日期 | 工作提要 |
起 | 迄 |
1月1日 | 1月5日 | 小規模營業人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以上年度第四季(10-12月)之進項憑證於進項稅額百分之十扣減查定稅額。 |
1月1日 | 1月31日 | 113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緩課股票轉讓申報憑單、生技醫藥緩課股票轉讓申報憑單、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股票轉讓(或屆期未轉讓)申報憑單、獎酬員工股份基礎給付股票轉讓(或屆期未轉讓)申報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信託財產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租賃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及多層次傳銷事業參加人進貨資料申報。 |
1月1日 | 2月15日 | 扣繳單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予納稅義務人 |
會計年度終了後之第2個月一個月內 | 資產重估價申請。 |
2月15日 | 2月24日 | 小規模營業人繳納上年度第四季(10—12月)營業稅。 |
2月15日 | 3月15日 | 1、 申請(撤銷)113年度「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或「變更郵寄住址」。(書面、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2、 申請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分開提供(或不提供)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
4月1日 | 4月5日 | 小規模營業人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以第一季(1—3月)之進項憑證於進項稅額百分之十扣減查定稅額。 |
4月26日 | 5月31日 | 提供綜合所得稅查調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
5月1日 | 5月31日 | 113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及111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 |
5月1日 | 5月31日 | 適用「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措施」對象,依規定回復確認或繳稅。 |
5月1日 | 5月10日 | 小規模營業人繳納第一季(1—3月)營業稅。 |
7月1日 | 7月5日 | 小規模營業人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以第二季(4—6月)之進項憑證於進項稅額百分之十扣減查定稅額。 |
8月1日 | 8月10日 | 小規模營業人繳納第二季(4—6月)營業稅。 |
9月1日 | 9月30日 | 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 |
10月1日 | 10月5日 | 小規模營業人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以第三季(7-9月)之進項憑證於進項稅額百分之十扣減查定稅額。 |
11月1日 | 11月10日 | 小規模營業人繳納第三季(7—9月)營業稅。 |
每月1日 | 每月15日 | 貨物稅產製廠商繳納申報上月份出廠貨物之應納稅款。 |
每月1日 | 每月15日 | 菸酒稅產製廠商繳納申報上月份出廠菸酒之應納稅款。 |
每月1日 | 每月15日 |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產製廠商申報繳納上月份出廠特種貨物之應納稅款。 |
每月1日 | 每月15日 | 營業人申報繳納上月份銷售特種勞務之應納稅款。 |
每月5日內 | 證券商及期貨商應申報上月份每日成交資料。 |
每月1日 | 每月15日 | 核准每月為一期之自動報繳營業人,申報上期營業稅之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稅額。 |
單月1日 | 單月15日 | 自動報繳營業人,申報上期營業稅之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稅額。 |
會計年度開始3個月前 | 非公司組織營利事業變更會計基礎申請。 |
會計年度開始之第6個月內 | 營利事業使用藍色申報書之申請(新設立之營利事業除外)。 |
會計年度終了前1個月內 | 新設立營利事業使用藍色申報書之申請。 |
申請預先訂價協議之交易總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或年度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二億元以上之交易所涵蓋之第一個會計年度終了前 | 營利事業預先訂價協議之申請。 |
辦理該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前 | 營利事業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第22條第2項規定,申請確認免適用同條文第1項備妥文據之規定 |